1月25日,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原《广西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中,“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为生产企业”,改为改为“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为生产企业”。
调整后删除了“内”字,就是这点微妙的变化,将影响千千万万的国内总代。这简单的修改,意味着在广西,国内总代视同为生产企业的待遇将不复存在。
有业内人士表示,原来由生产企业到国内总代开票(不算一票),总代再开票到商业公司才算第一票。调整后,这将迫使厂家绕过总代直接向商业公司开票,这对于国内总代来说,或将面临非常棘手的难题。
目前我国31个省市中,除新疆、贵州直接转发国家版“两票制”外,已全部下发实施方案。而在各省的实施方案中,广西、重庆、云南在“总代视同生产企业”的界定方面,同样也把“内”字剔除掉,重新向国家版看齐。
来源: 医药地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