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累计配购医保药品费用的管理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使用社会保障卡配购药品,月累计配购药品费用超过1200元的,将暂停其医保卡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功能,原则上于次月15日恢复。
二、单日配售药品次数和单次费用的管理
定点药店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配售医保药品。
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1次医保药品的刷卡配售服务。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单次刷卡配购医保非处方药品的费用一般不超过200元。
对于参保人员单日刷卡次数或单次刷卡配购药品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情况,医保管理部门将加强审核监督。
三、配购药品人员身份核验的管理
定点药店应加强对配购药人员的身份核验,发现一人持2张以上(不含2张)社会保障卡要求配购医保药品等异常配购药行为的,不得向其提供配售服务,并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反映。
来源: 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