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据《答复》披露,集中带量采购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大、临床使用较成熟、采购金额较高、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根据历史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情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确定采购量。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国家医保局会根据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带量比例,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
此次回复为医保局首次对于创新医疗器械暂不纳入集采给予明确答复,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认知的“医疗器械都会纳入集采”的恐慌情绪。